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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卡使用注意事项

作者:xxzx  发布时间:2007/09/10  浏览:

一、 校园卡仅限于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和学生本人使用,不得转让或转借给他人。如发现转让或转借给他人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和承担。

二、 拾获他人校园卡应及时归还本人或与一卡通管理中心联系。如藏匿或盗用,将送交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罚,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三、 严禁仿冒和伪造校园卡,一经发现,则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金融系统的行为论处。

四、 严禁涂画、折叠、穿孔、分拆、损毁校园卡,严禁卡片与强磁强电设备靠近,如手机、变压器等。

五、 校园卡各项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院办。

六、 校园卡实施细则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日起施行。



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一卡通中心

2007-9-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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